安裝燃氣熱水器消防法規定

消費者在購買安裝熱水器之前,必需先了解自家的環境情況,安全優先及安裝熱水器規定。不可因一時的疏忽或簡便而造成遺憾,生命不是能用價錢來衡量的唷~
安裝燃氣熱水器消防法規
一.消防法第15條之1第4項規定:「熱水器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,或裝設於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之位置;無法符合者,應裝設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至戶外。」
安裝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:
1.如裝設熱水器型式不對,如將屋外型熱水器(一般稱為RF式)裝置於室內或密閉空間之陽台,則常因天氣寒冷而將門窗緊閉, 造成熱水器燃燒不完全且無法將廢氣排出屋外,產生一氧化碳中毒之現象,所以燃氣熱水器最好裝置於通風良好之室外。
2.熱水器如裝置於陽台時,陽台不可加裝鋁窗紗窗或曬衣服;堆積太多雜物等造成影響空氣流通之情形。
3.如熱水器確實無法裝置於屋外或空氣流通之處所,則應選擇室內型強制排氣熱水器(一般稱為FE式), 其內部設置排氣風機,可將廢氣經排氣管強制排放至屋外或是設置電熱水器。
二.消防法第15條之1第1項規定:
安裝熱水器之店家稱為燃氣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,應向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,始得營業。
並至中華民國95年2月1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,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,不得為之。」
例: 李先生找的水電行、賣場店家或朋友;
1.如果不是上述所稱登記合格的承裝業、或僱用未領有合格證照者從事熱水器及配管安裝。 2.未依熱水器安裝標準從事安裝者。
3.違反或逾越營業登記事項而營業者。
均可依消防法第42條之1之1規定處負責人及行為人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,
並得命其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,得連續處罰或逕予停業處分
熱水安裝完成之後,消費者務必請安裝人員填寫下列資料:
依消防法第15條之1重點技術士執業規定第12條。
民國95年2月1日起實施,熱水器承裝業(僱用技術士)須於熱水器安裝設完成之後確實填寫以下相關資料,並保留5年以上為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(1)安裝完畢時熱水器及排氣管張貼施工標籤: 填寫承裝業者店家商號、地址、電話、技術士姓名、證照號碼。
(2)備置登錄卡: 填寫安裝施作明細、用戶姓名、安裝技術士姓名、電話。
萬一發生事故時,留待消防機關單位備查,確保彼此間的權利與義務
標準強制排氣熱水器安裝方式如圖二、圖三所示,使用排氣管必須為不銹鋼管,注意排氣管至出口必須微向下頃斜,不可向上揚排出。
安裝事項歡迎來電洽詢: 03-4534118